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9-04-02

为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复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核心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各学科要努力探索建立符合专业特点,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相关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刘宇文
副组长:  刘友金
成  员:  刘友金   刘宇文   谢政才   高文华   刘崇莲   刘文俊  王   欣  
 纪委及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谢政才兼任(电话:58291312,58291000)。
3、相关学院须签订《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一)、《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见附件二),同时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任组员,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严格遵循《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见附件三),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及文字记录(存档)。
三、 复试分数线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54分、专业课54分。具体上线考生名单见附件四。
四、复试准备工作
1、相关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复试专家组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形成文字材料,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30日下午18: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安排必须于5月1日前张贴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专家组名单不对外公布)。
2、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交相关学院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2018531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120报名费。
缴费流程:考生请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统一收支平台”http://szpt.hnust.cn,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陆,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使用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网银自助完成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5月1日—5月5日。
复试 形式及内容  
1、复试时间为2019年56-7日,具体复试时间及要求见相关学院安排。
2、复试主要形式: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笔试:
①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等笔试(具体由各学科决定)。
②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复试时间为100分钟,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
3.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条件许可的学院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录取
1、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并公示,其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5月8日上午10:00前,各招生学院将《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2019年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六,汇总表必须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复试录像(刻录成光盘,密封并请院领导签字盖章)报研招办审核。
4、5月8日后,召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5、我校只招收普通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所有考生在复试前签订《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见附件七)交至相关学院。在职人员报考前必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于5月30日前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所报考的相关学院,不调档案的考生不予录取,其指标按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6、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20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否则不予录取。
7、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5月30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29

相关附件:
  • 附件一 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doc
  • 附件二 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doc
  • 附件三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docx
  • 附件四 2019博士考试普通招考复试上线考生名单.xlsx
  • 附件五 2019年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docx
  • 附件六 2019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xlsx
  • 附件七 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