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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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立项的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已到结题时间,各位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39号)文件进行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需结题项目见附件1)。
一、 结题要求:
各类项目须提交《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分别附以下材料: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养项目
工科类项目结题须提交至少1项知识产权的申请受理书(获授权)或获得至少1项省级以上课外科技(作品、设计)竞赛奖励,同时须以第一作者在CSCD(获EI、SCI)源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录用)1篇以上且发表学术论文(含合作、录用)总数不少于3篇。
其他学科须以第一作者在CSCI(CSCD)原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发表学术论文(含合作、录用)总计不少于3篇;获达到工科类项目的结题条件。
2.应用实践鼓励项目
本类项目结题主要以成果应用证明或合作单位的评价意见为依据;或是达到基础研究项目的结题条件。
3.基础研究项目
结题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合法学术刊物发表(录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以上奖励;获申请(获得)知识产权。
4.各类项目发表论文必须标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二、结题提交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结题材料封面(见附件2);
2. 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3);
3.《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
4. 成果或论文材料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统一用白色封面纸装订)。一式2份,交研究生学院和所在学院各一份存档。
三、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申请人须写出研究过程及未完成理由的详细说明,由所在学院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认定,专家对说明理由不认可者,申请人不能按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四、结题材料提交时间:请将相关材料于2013年4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
附件:
1.
201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一览表.doc
2 .
201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封面.doc
3.
201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目录.doc
4.
201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题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研究生学院(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