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开展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博士招生学院须成立博士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或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3名博士生导师。
二、各博士招生学院自行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选拔细则,于2019年1月4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予以公布。
三、符合《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选拔条件的研究生,填报《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
四、学院推荐。导师及学院针对申请人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审核学生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业绩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2019年1月18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等复审,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通过审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获得“硕博连读”博士生报名资格。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