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1-09-02

关于评选201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树立优秀研究生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43),现决定在全校2009级和2010级研究生中开展“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 926 1013

二、评选范围

2009级、201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一)研究生校长奖评选条件:

校长奖为在校各类研究生个人综合素质的最高校级奖,对思想素质和学习成绩优良且创新实践成绩突出的在校研究生进行奖励。严格按条件择优评选,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对获奖研究生颁发奖励证书,每人奖励4000元。

1、爱党、爱国、爱校,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学术实践活动、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2、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在已完成的培养环节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其它课程和环节考核合格,无重修记录。

3、入学以来的学术、实践成果条件(符合二条以上):

1)、在本人从事的学科领域内,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CDCSSCI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第二作者发表2篇以上);或本人艺术作品公开发表或被推选到省级以上美展中展出1次以上(有证书)。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或国家知识产权申请被受理2项以上;或获国家科技、人文社科成果奖排前十名;或获省级科技、人文社科成果奖排前八名。

3)、每年校研究生学术论坛均有投稿的学术论文且在省研究生论坛中获优秀论文奖。

4)、参加挑战杯、研究生数学建模及其他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获省级以上奖;或作为骨干(或个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生文体竞赛中获全国性竞赛前八名;或获省级竞赛前三名。

5)、投身地方经济建设,作为前三名完成人,其调研报告、提案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相关工作被市级以上党政报刊报道;或技术开发成果经应用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附应用单位证明)。

6)、作为法人,依法组织创办了自己的产学研企业并带领在校生一起进行创业实践。

7)、在本职岗位工作中或在帮助研究生同学就业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每年评选一次,全校每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为当年在校各类二、三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

1、爱党、爱国、爱校,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学术实践活动、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在已完成的培养环节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其它课程和环节考核合格以上成绩,无重修记录。

3、在学术、科技创新或应用实践中取得好的成绩;在职研究生在本职岗位工作中或在帮助研究生同学就业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每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控制在全校符合条件人选(2009、2010级学生干部)总数的25%以内,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与优秀研究生评选同时进行。

1、符合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2、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学院和学校管理部门工作安排,有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关心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大胆创新研究生自我管理方式。担任干部以来具体负责和参与组织了有影响的研究生学术、实践和素质提升活动。

3、在本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表现出较强的组织管理、对外联系能力,能积极争取社会和学校各方面的支持。

4、当届研究生干部,或曾担任研究生干部,换届后仍能积极协助当届干部开展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和影响者,均可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

四、名额分配

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表:

(一)研究生校长奖申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申报。

(二)申报校长奖可与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同时申报。

(三)930日名额公布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各学院按名额推荐到研究生学院。

(四)校研究生会、团委干部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时,直接报材料到研究生学院思政管理科,但申报优秀研究生时,在各教学院评审。校研究生干部不计入学院优干名额。

五、 评选工作组织与程序

名额分配到学院,评选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学院主管学工副书记负责组织。

(一)符合条件者,本人填写201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审批表》二份,要求填报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

(二)学院组织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评选名额择优评选。

(三)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全校评选结果,报主管学工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公布,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

六、评选要求

1、此次评选活动对加强大学生管理,促进大学生发展,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面发展。

3、各单位请于 1013前报送《201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优研优干推荐名单》1份(含电子版)和《201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审批表》各2份(含电子版、证书和论文带复印件1份),到研究生学院(部)思政管理科,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1318,电子邮箱:9203646@qq.com

                                                      研究生工作部(学院)

2011 926

 

附: 关于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校长奖的通知.doc

   201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审批表.doc

   2011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优研优干推荐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