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5-06-30
各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学校决定开展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培养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达我校推荐的教学成果限额三项,如果申报成果项数超过三项,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三项。
2.为做好摸底工作,请各单位于7月18号前将申报成果奖的等级、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项目成果简介(500字以内)等材料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综合楼311)。
3.项目负责人于9月15号前将成果申报材料(含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综合楼311)。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58290562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