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省教育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高等院校服务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落实研究生志愿支教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学校部署,决定在全校在读研究生中择优遴选5名学生,到我校扶贫点所在地的中小学参与支教活动。请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志愿支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在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年半、三年制全日制研究生优先。
二、支教地点与时间
支教地点:我校扶贫点所在地的中小学,即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首车镇。
支教时间:一年(2019-2020学年)。
三、支教主要科目
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初中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
四、优惠政策
1.凡参与志愿支教并完成一年的支教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对即将研究生毕业,愿意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学生参与志愿支教工作,支教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录用为辅导员。
3.学校给予志愿者每人每年3.0万元的补助,并参照《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购买办理工作的通知》标准为支教研究生购买商业保险。
4.所在学院为志愿支教者提供往返学校和扶贫点之间的交通费,每半年往返1次(据实报销,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五、招募程序
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志愿参与支教活动申请表交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张桂玉老师处(八教楼212)。
由研究生院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选拔,选拔结果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确定选拔名单并进行公示。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