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2-12-02

湖南科技大学2012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座落在人杰地灵、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于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湖南省唯一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的管理体制,是高素质科技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和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21个学院,79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国家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7个。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3.4万余人,其中,在校硕士研究生1900多人。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教授近300人,博士500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4人,“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5人,湖南省教学名师、十佳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7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46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27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56人。

     近年来,学校主持科研项目近3000项,其中,“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家“948”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300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近18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申请和获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410余项,推广新技术70余项。

     学校占地面积3107亩,建筑面积95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3亿余元,文献总量为460多万册。拥有产业经济学等8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机械设备健康维护、煤矿安全开采技术等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及3个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有教学实验室(中心)79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湖南省基础课示范实验室5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1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11个;安全培训中心为国家级培训中心,工程检测中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一级实验室资质、桩基工程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98个,其中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15个。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60,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三、招生专业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2、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老师。

4、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五、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 2012年 12月21日 至31日。

     2、报名办法: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六、资格审查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2年12月24日到2013年1月8日对本地区报名的特岗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七、复试录取

1、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复试资格的报名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2、将《资格审查表》交任教学校复核报填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3、复试要准备的材料:(1)审核、签字、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章复印件。

4、复试报到时间定于 2013年 1月12日 上午8:30到11:00

5、将复试要准备的材料交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合格后(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合格材料者,自己承担相应后果),学校将安排复试,具体安排随后公布。

八、培养方式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半年以上,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相应学科领域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九、培养收费

教育硕士培养收费全程2.4万元,分年度交清(每学年0.8万元),论文答辩前交清全部培养费用。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所有住宿、差旅、教材资料及食宿费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731-58291000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湖南科技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201

联 系 人:李老师、屠老师

     址:http://graduate.hnust.cn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