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4-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相关学院进行了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
录取总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对无学士学位考生的录取规定:无学位考生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录取总人数的10%以内。
复试工作结束,根据录取文件精神,确定以下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于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研究生学院电话:0731-58291000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