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6-04-01

为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核心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各学科要努力探索建立符合专业特点,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初试、复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相关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同时应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5人,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学院复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及文字记录(存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

三、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于20164月22日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20)领取准考证。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423

8:30-11:30

英语

 

14:00-17:00

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424

8:30-11:30

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14:00-22:00

复试

详情见

各学科通知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初试

1.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题型(满分各100分)

原则上为问答题;论述分析题、计算推理题或进展论述题等。(具体由学科自行确定,参考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英语试题题型(满分100分)

Part  Vocabulary and Structure (10%)  词汇与结构

Part  Cloze (10%) 完形填空

Part  Reading Comprehension (40%) 阅读理解

Part  Translation (20%) 英汉互译

Part  Writing (20%) 写作

考试难度略高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

(二)复试

1.复试主要形式: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⑴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⑵笔试:

①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等笔试(具体由各学科决定)。

②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

2.复试内容:

⑴外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