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5-03-21

各教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提升自主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我校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我校所有学位授权点,包括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二、组织机构

1.各教学院应切实履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体任,成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统筹做好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2.各教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学科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等参加的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协调修(制)订工作。

3.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学科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各学位授权点培养方修(制)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培养方案修(制)订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专业发展、学科评估以及人才培养大计,各教学院须高度重视、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系统谋划。

2.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科专业划分、专业及研究方向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附件2)为准,同时结合《湖南科技大学关于修订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3)所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进行。

3.各教学院须深刻领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为路径,以重点领域分类发展改革为突破,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制)订。其中,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务必参照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须有行业专家参与修订。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原则上3年内保持不变。

4.各学位授权点须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优化原有研究方向,强化同行专家论证,对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逐一审定和自评。新增学位点研究方向应满足基本要求,研究方向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版培养方案的研究方向数。

5.学校将对经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的培养方案进行专家评议和集中审定,请各教学院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做好答辩准备(时间8分钟)

四、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研究方向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并将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4月30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参照研究生培养方案撰写格式、学位课教学大纲撰写格式(附件67)编写培养方案、学位课教学大纲,经教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充分讨论后,由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电子档、纸质档报送研究生院,同时提交《专业课课程库》(附件8)。

3.520日前,学校组织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各学位授权点(专业类别)进行现场汇报答辩,专家组进行评议、审定并反馈意见。

4.531日前,各教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经教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提交正式文本。

5.628日前,研究生院审定培养方案后上传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导入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 研究方向登记表:陈     电子邮箱:305458012@qq.com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韦凌云  电子邮箱:1073570354@qq.com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明鸿桢  电子邮箱:251320411@qq.com

联系电话:0731-58291656(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部)

                                                                               2025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