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1]27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工作
二、考试安排
1、时间
① 公共课程考试(考试安排见附件2)从
② 专业课程考核由学院自行安排,其中学位课程必须考试,学院将考试安排于
2、考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① 公共课考试要求:课程考试时间:180分钟;总分:100分。
② 专业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论文考查、实验(践)操作等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课程论文要求学生统一使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闭卷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
3、考试纪律
学院组织学生及监考教师认真学习《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及《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和监考教师职责》(见附件1),严肃考场纪律。
4、试卷评阅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地评阅试卷。试卷评阅时要求一律使用红笔并统一评分标准。论文评阅要求在课程论文封面上用红笔写出详细评语并给出分数。
所有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系统并打印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公共课成绩登记表于2011年6月27日前交研究生学院与开课学院各一份,另一份与空白试卷、考场记录表、答题册等一起装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材料”交开课学院保存;专业课成绩登记表由各学院汇总后7月6日前交研究生学院;课程考试材料由开课学院妥善保存。
三、下学期教学安排
1、请学院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下学期的开课计划,并给任课教师下达开课任务书,同时请各学位点负责人组织、敦促任课教师写好教学日历,认真备课,做好授课准备工作。
2、请学院根据研究生学院下发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见附件4),安排本学院下学期的课程表,并于
附件:
2、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公共课).xls
4、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xls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