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2-09-22

920日上午,我校新学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在立德楼301会议室召开。副校长施式亮主持会议,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院(部)相关人员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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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现场

研究生院副院长陈宇强首先对上半年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布置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同时详细解读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以下简称“新版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研究生院(部)副院(部)长刘文俊汇报了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对2023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了规划和布置。研究生院(部)院(部)长李海萍就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估、招生宣传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各学院应进一步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继续强化“教”“学”联动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对标对表、统筹推进,确保各参评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高质量通过;同时,提前做好新版专业目录调整工作,优化学位点设置与布局,为我校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争取更有利的发展空间。随后,各学院分管领导针对日常管理、新版专业目录调整以及交叉学科专业构想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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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式亮副校长讲话中

施式亮副校长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以指标考核为抓手,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把好数量关、质量关,着力提高生源质量与第一志愿报考率、录取率,鼓励、吸引校内外考生积极报考我校研究生;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将“抓教风”“促学风”工作常态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四是要重视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尽快融入学校环境,培养新生良好的学习、科研与生活习惯。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新版专业目录将自2023年起实施,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按照新版专业目录开展对应调整的,具体调整办法另行通知;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按新版专业目录进行;在校生及2022年启动招生、20239月入学学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本次修订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方面体现了主动有为,在完善学科专业体系方面体现了传承发展,在构建学科专业建设新机制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必将对今后一段时期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