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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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 [2013] 1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以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科大党发 [2013] 30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全日制专业硕士培质量,确保2014级新生启用更加完善的培养方案,现将关于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培养方案的范围
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涵盖的专业领域(不含教育硕士“硕师”计划)。
二、修订培养方案的要求
1.学制:所有类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请各专业领域按照新的学制安排课程教学及培养环节。
2.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求有相关行(企)业专家参与。
3.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4.改进课程教学。优化课程体系框架,优选教学内容,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运用。完善课程教学评价标准,转变课程考核方式,注重培养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5.培养方案编辑格式严格按照2011版编排(附件1),不可随意改动。
三、进度安排
附件:1.2011版培养方案
2. 附件2: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doc
3. 附件3: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doc
5. 附件5: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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