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09-2010学年度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通知
各学位点及各方向: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经主管院长会议研究决定,2009-2010学年度研究生培养业务费按以下办法拨到导师。
一、拨付标准:理、工、艺术及体育各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度1200元,文科、财经、政法及管理各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度1000元。
二、培养业务费使用范围:材料费、试验费;研究生参加社会调查、学术会议和论文阶段调研的差旅费;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学位论文印刷费;论文评阅和答辩等费用。参考支出标准如下:
1、学生的调研费:1700元—2300元(理工类);
2、论文打印费:600元;
3、第三年度经费每人预留700元到研究生处,作为集体组织答辩的费用,由学院统一报账。
四、此业务费由导师签字报帐,帐号为:871—导师帐号。
五、本业务费不能挪作他用。
六、07级学生的业务费预留700元到研究生处,作为集体组织答辩的费用,故此次下发的金额为文科学生300元,理工科学生500元。
七、请研究生秘书将导师帐号及导师所带学生的业务费通知导师本人。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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