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3-03-20

研培202305号】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计划的意见》(科大党发〔2018〕8号)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29)(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开拓研究生学术视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联合培养和短期访学资助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

1.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2.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

3.研究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

二、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为我校学制内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优先。

三、资助金额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根据参会地点给予的最高资助额度如下:亚洲地区0.5万元人民币/人/次,其他地区1.0万元人民币/人/次。

2.赴国外交流学习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学校按半年内(含半年)1.5万元、半年以上2.5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

3.各学院(学位点)应从学科建设等经费中对出国研究生给予部分资助。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2.学院推荐,导师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和主管校领导签批。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资助对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29)(附件1)。

2.有意向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研究生应充分慎重考虑前往境外地区的疫情影响

3.申请2023年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研究生请于2023年6月20日下班前将学院推荐(签字盖章)的《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相关附件材料交至研究生培养办(立德楼312)。

联系电话:58291656。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29

 2.《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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