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2-03-05

各学院及各学位点: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11]38号文件精神,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培养业务费按以下办法拨到导师培养业务费帐号。

一、拨付标准:理、工、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元,其它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元。

二、培养业务费使用范围:研究生参加实践、调研和学术会议的材料费、试验费、差旅费;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学位论文印刷费;论文评阅和答辩等费用。参考支出标准如下:

1、研究生实践调研费等:(1)全日制专业学位:1100元;(2)理工类专业:2300元;(3)其它专业:1700元。

2、论文印制费等:600元。

3、第三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第二年度)经费每人预留700元到研究生学院,作为集体组织答辩的费用,由学院统一报账。

三、培养业务费由导师签字报帐,帐号为:871—导师帐号。各学院导师帐号见附件。(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培养业务费帐号,路径为:培养管理—教师服务管理—导师个人信息维护—基本信息,“业务费帐号” 见左下角)

四、本业务费不能挪作他用。

五、请研究生秘书将导师培养业务费帐号及导师所带研究生的业务费通知导师本人。

 

附:湖南科技大学2012年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一览表(分学院下发纸质版)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