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大中小学教材教辅“问题地图”的通知》(湘教通〔2017〕369 号),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确保教材教辅中的地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准确、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材教辅“问题地图”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及教材局函〔2017〕42 号和湘政办明电〔2017〕77 号文件安排, 在全校开展教材教辅“问题地图”全覆盖排查整治, 依法严厉查处地图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全校各类教材教辅 (包括地理图册)中的地图,教材教辅涉及的地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 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 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 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 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 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三、工作安排
有关教材教辅编写按照“谁编写、谁负责”“谁出版、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照《“问题地图”检查目录》(附件 1)重点对编写、出版、使用的教材教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排查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各学院对自行编写或推荐学生使用的省教科书目录外的专题教育教学材料、读本、校本教材等(含视频材料)的排查工作。特别加强对自编教材、网络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等相关教学资源中与“问题地图”相关内容的排查。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回头看”。问题严重的必须停止使用,并收回存在“问题地图” 的教材,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为“问题地图”核查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陈吴敏,电话 0731-85786488)。学院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省测 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联系。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直观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如教材教辅中登载“问题地图”,极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各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本着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积极认真做好专项治理整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狠抓部署落实。敢于碰硬、不留死角, 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针对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所有教材教辅。要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根据湘政办明电〔2017〕77 号文件精神,学校为统一服从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9月中旬至10月上旬组织开展在全校巡视整治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使用地图,通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 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
各学院认真填写《“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自查表》(附件 2),并对教材教辅“问题地图”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报告(包括整体情况、发现问题情况和整改情况)与自查表于 9 月 22 日上午11:40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自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必须书面报告。QQ:55692125,联系电话:58291656.
附件:1.“问题地图”检查目录
2.“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自查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
“问题地图”检查目录
检查内容 | 检 查 项 目 |
地图内容表示 | 1.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是否完整表示我国疆域 |
2. 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是否违背“一个中国”原则 | |
3. 是否错绘国界线(重点检查我国藏南地区、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 | |
4. 是否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 | |
5. 我国重要岛屿名称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6. 南海断续线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7. 我国省级行政区划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8. 国家、地区、首都以及海域名称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9. 争议地区的地名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10. 地图上地名外文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11. 历史地图疆域、地名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12. 在地图上表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 |
13. 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是否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 | |
互联网地图服务 | 14. 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地图(数据)是否符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有关规定 |
15. 是否存储、记录(含上传标注)国家规定的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 | |
16. 是否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含POI)进行核查校对和送交备案 | |
17.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是否设在我国境内 | |
18. 是否制定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 |
19. 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是否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 |
20.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是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 |
21. 互联网地图审图号是否超过 2 年有效期 | |
地图安全保密 | 22. 是否表示有军事禁区、军事设施等涉军信息(对社会公众开放的除外) |
23. 是否表示有国家安全要害部门 | |
24. 是否表示有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具体形状、属性 | |
25. 是否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 |
26. 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是否依法经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进行保密 技术处理 | |
地图资质管理 | 27. 是否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 |
28. 是否超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 | |
地图审核管理 | 29. 地图在公开登载使用前是否依法送审 |
30. 依法审核通过的地图是否标注审图号 | |
31. 是否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 批准文件和审图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