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2018】11号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计划的意见》(科大党发〔2018〕8号)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科大党发〔2014〕60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开拓研究生学术视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短期研修和联合培养资助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
1.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出国(境)短期研修
3.联合培养
二、资助对象及名额
申请人应为我校学制内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优先。
1.学校每年资助10名左右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学校每年资助5名左右研究生出国(境)短期研修。
3.联合培养资助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资助金额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根据参会地点给予的最高资助额度如下:亚洲地区10000元人民币/人/次,其他地区15000元人民币/人/次。
2.赴国外交流学习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按半年及半年内3万元、半年至一年5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学院推荐,学校审定。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资助对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科大党发〔2014〕60号)(附件1)。
2.有意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研究生请于2018年6月8日前将《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培养办(立德楼312)。联系电话:58291656。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rar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