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5-05-27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 2025 年湖南省免试认定自查自纠及书面承诺的工作提示,为规范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现就开展自查自纠及书面承诺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自查自纠范围及重点

1.人员身份合规性:严格对照文件规定,核查申报人员是否为教育类研究生,杜绝非合规人员纳入认定范围。

2.学段学科规范性:审核申报的教师资格学段(如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和学科是否与专业培养目标、文件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拔高学段或超范围申报学科(例:非英语专业申报英语学科)。

3.数据填报准确性:仔细核对报送数据的各项信息,准确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教师资格学段及学科等关键信息无误,杜绝数据错漏,确保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本院自查自纠工作第一责任 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

2.认真自查,确保质量:各教学院要按照自查自纠范围和重点,对所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数据真 实可靠。

3.按时报送,规范材料:各教学院需在2025年5月27日1730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以扫描件的形式向研究生培养办提交书面承诺书(见附件),书面承诺书须由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如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一并提交说明报告,需包含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三、责任追究

对于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数据或未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学校,研究生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因数据问题导致学校在免试认定工作中出现不良后果,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人 :明鸿桢,联系电话:0731-58291656

研究生院(部)

2025 5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