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8-03-16

进一步推进学校文艺活动的发展,丰富我校研究生的课余生活,充分挖掘研究生的艺术潜质,促进各学院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现研究生院(工作部)决定,举办湖南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湖南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唱响心声·音为梦想”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二、报名时间

  20183月19日——3月29日  

、赛程安排

1、初赛

时间:2018410日

地点: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说明:初赛分为两轮,第一轮带伴奏,第二轮为清唱;初赛将从各学院所报名参赛选手中选出前15-20位进入复赛。

2、复赛

时间:20184月20日

地点:待定

说明:复赛将选出10名选手进入总决赛。

3、总决赛

时间:20186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南校区俱乐部

说明:总决赛将结合2018研究生毕业晚会一起进行。

四、活动要求

1、报名要求

报名参赛选手必须是湖南科技大学在读研究生,各学院参赛人数不少于3人,艺术学院音乐专业特长生限报2名,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处理。各学院将报名表统一发至指定邮箱:378213592@qq.com纸质稿至立德楼317室联系人:谢行发,联系电话:15273296570

2、参赛要求

1)所选歌曲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能展现我校研究生风采;

2)上报内容:歌曲的名称、演唱者、时长、伴奏、联系方式等;

3)参赛形式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对唱、组合演唱、戏曲、唱腔、乐队均可。初赛如有伴舞,乐队,伴唱,音乐剧等附加形式,则可酌情加分;每位选手在初赛、复赛和总决赛中均可展现其他才艺形式,优秀者可适当加分(总决赛必须有附加形式);

4)初赛为轮,初赛每人须准备首曲目,第一轮带伴奏,第二轮为清唱,总决赛选手演唱曲目不能与初赛相同,总决赛选手须有附加形式,附加形式可为伴舞、伴唱、乐队、音乐剧等;

5)未能按时参加比赛者,视为自动弃权;

6)参赛选手初赛的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3、评分标准

1) 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力求严肃、公平、公正。

2) 组委会将聘请校内相关艺术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3) 评委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严禁人情分。

4) 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大赛组委会

5) 各项评分标准具体说明如下:(以10分为总分)

A、音乐基础:2分。即参赛选手的音乐基础、音准、音质、音色等

B、艺术表现:2分。即参赛选手对音乐的表现力以及台风台纪等。

C、现场感染力:2分。即参赛选手快速反应能力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应变能力。

D、参赛态度:2分。即参赛选手的化妆与服装反映出选手对待比赛的态度。

E、 综合印象:2分。即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予评委的总体印象。

五、奖励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1800元三等奖4名,奖金1500元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