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浙江省立嘉兴农业学校,1998年与嘉兴丝绸工业学校联合办学,1999年筹建高职,2002年正式建院,2005年整体迁入桐乡大道校区,2016年7月与嘉兴市广播电视大学合署办学。学校目前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设有农业与环境学院、建筑学院、机电与汽车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工商与旅游学院、外语与贸易学院、纺织与艺术设计学院等7个全日制高职二级学院,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院、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学院、社科与体军艺部等6个服务性教学单位。有商品花卉、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商务等全日制高职专业30个(其中国家支持发展专业2个,省优势专业3个,省特色专业8个)。
学校注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学校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工作。学校被授予“浙江省重视教科研先进集体”和“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牵头成立的嘉兴市欣禾职业教育集团成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是浙江省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特色项目(地掷球)建设单位、嘉兴市非奥项目地掷球训练基地。
学校办学所在地嘉兴有着7000年文明史和1780年建城史,人文昌盛,城市美丽,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地、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其地理位置优越,位于长江三角洲南冀、浙江省北部,东临东海,北通太湖,南濒钱塘江,怀拥大运河,与杭州、宁波、上海、苏州等城市分别相距约一百公里,高铁贯通,区位优势明显,形成了沪宁杭区域1至2小时交通圈。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4个,招聘教职人员23名 , 详情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社会人员须在2019年5月2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要求: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年龄需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25日( 其中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标明考生姓名+招聘岗位名称)至jxvtczp@163.com。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应聘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3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等证明;
(6)反映个人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不设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资格复审)。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他岗位全部按照先笔试、后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笔试、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学校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公布考试时间或电话通知考生告知考试时间。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等。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说课或技能测试。说课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操作技能。说课或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50%,说课或技能测试成绩50%,其中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 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安排递补的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 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9978065 (刘老师)
0573-89978186(张老师)
电子邮箱: jxvtzp@163.com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 82228947。
六、招聘待遇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有关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待遇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划和加强“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领军人才、高学历高职称的学科及专业带头人和高技能高素质的“双师”教师队伍的建设,引进更多适合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优秀人才,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措施,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19年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待遇通知如下:
一、引进的优秀人才专业类别及待遇
(一) 专业领军人才 。获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者(包括外省相应称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或专业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教育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高级人才。待遇另行商定。
(二) 专业带头人。 能够带领团队提升学院相关专业的建设水平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教授或研究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根据提供的业绩,享受住房补助60—80万元,具体面议。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4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 三)教学科研骨干。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人才项目获得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根据提供的业绩,享受住房补贴20—40万元,具体面议。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具备教学和科研发展潜质,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海外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享受住房补助30万元(优秀博士4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以上引进人员享受的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均为税后金额(均为人民币)。
“优秀博士”指在一级期刊上有高质量论文发表或获得省部级项目立项等业绩比较突出者。
二、其他待遇
引进的优秀人才,在聘期(或管理期)内可同时按照嘉兴市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硕博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嘉人社﹝2018﹞102号)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其他规定
(一)2年内提供周转性住房,免房租。
(二)引进人才有多项类别的,引进待遇就高执行;夫妻双方都是博士、教授者,除按高的一方享受优惠政策外,另一方可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等(不再享受住房补助、安家费等优惠政策)。
(三)引进类别中专业领军人才和专业带头人等两类人才的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学校视情况解决。
(四)引进人才若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课题者,经费转入我校后,按学校相关政策操作。
(五)如确属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但学历、年龄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或特别优秀或有重大成果的人才,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可另行协商。
(六)引进人才须在我校服务10年,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服务期未满10年且因个人原因离开学校的,应按照所签订协议的有关规定予以退还已享受的相关待遇(指已享受的住房补贴及安家费)。
(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按国家、学校及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解聘。
(八)对提供不实材料而引进的人员,一经发现,学校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学校提供的全部待遇。
(九)科研启动费根据《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由科研处具体管理。
三、本规定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19年4月起执行。
附件:
附表1:2019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需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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