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9-03-28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类别及数量
1、专业技术A类4名,限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
2、专业技术B类4名,限建筑类、土木类专业。
3、专业技术C类4名,限海洋科学类、海洋工程类、水产类专业。
4、专业技术D类4名,限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专业。
5、专业技术E类2名,限机械类专业。
6、专业技术F类2名,限计算机类专业。
7、综合管理类10名,不限专业。
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执行(专业要求的类,指专业类或一级学科,非学科门类);相似或相近专业报考的,须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年满18周岁(2001年3月31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3  月31日。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届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满一年,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应聘人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与应聘类别要求一致,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瞒报或伪造相
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
资格。
报名网址: http://www.laizhou.gov.cn (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8:30-4月3日17: 0 0
审核时间:2019年3月29日14:00-4月4日1 2 :00
缴费时间:2019年3月29日14:00-4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3月29日14:00-4月4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6日8:30-4月26日17:00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4月4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3日17:00 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3月29 日14:00-4月4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莱州市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4月16日8:30-4月26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4、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专业技术A、B、C、D、E、F类核减的计划,均调整到综合管理类。招聘计划取消的,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类别,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综合写作
3、计分办法。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类别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按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笔试准考证;
③《2019年莱州市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④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⑤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
⑥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各类别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情况,则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考察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分别享受4万元/人、2万元/人、1.5万元/人的购房补贴。聘用人员在莱州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统一分配到市直事业单位,由莱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区)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期2年。期满后,根据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类别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izhou.gov.cn)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535-2222065
监督电话:0535-2222156
通讯地址: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莱州市府前街96号,邮编:261400)
 
附件:
1、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 附件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 附件3: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doc
  •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