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5-12-26

各教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229号,附件1)相关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教育部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培养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助力全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服务国家战略和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类别与支持

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分为“科教融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培养基地”两类,我校限额推荐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9,其中产教融合项目不少于5项每教学限申报其中1项,鼓励工科学院优先推荐申报产教融合项目。学校将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对获批立项的基地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基地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突出,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基地分为“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前者牵头学科应为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后者应为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学科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及培育学科。

3.基地共建单位原则上应为湖南省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得为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也不得为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或校办企业。基地须设在与高校合作的共建单位。共建单位在外省的,立项后须按程序向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合作双方须具备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基础,具有较好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经验,建立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制度健全。鼓励与服务于“三个高地”建设的科研及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5.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与平台,拥有可供研究生参与的课题及充足的研究经费,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与生活保障。须组建一支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校内外双导师队伍,合作双方管理制度健全。

6.基地应面向国家与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通过优化生源结构、完善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健全保障与评价机制等措施,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三、申报流程

1.各教学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湖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1月1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立德楼312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305458012@qq.com,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协议一式两份;

3.基地建设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4.《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注:申报表及合作协议须加盖学校与合作单位公章。

五、存量基地清理工作

全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自2006年启动,至今共有16批、立项790个。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要求,请各教学对照省级基地建设标准,对现有相关基地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与清理,规范管理。对不达标的基地应及时摘牌,需整改的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填写《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26年1月12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将对符合续建条件的基地重新发文公布,并适时组织人员对基地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基地,将予以摘牌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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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