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2015年度立项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年限2年)及2016年立项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年限1年)已到结题时间,各位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39号)文件进行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需结题项目见附件1、附件2)。
一、结题要求:
各类项目须提交《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并附上以下材料:
1.结题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合法学术刊物发表(录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以上奖励;获申请(获得)知识产权。
2. 各类项目发表论文必须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请将结题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统一用白色封面纸装订)。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式3份,交研究生院2份、所在学院1份存档。
二、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申请人须写出研究过程并详细说明未完成理由,由所在学院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认定,专家对说明理由不认可者,申请人不能按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三、结题材料提交时间:请将相关材料(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谭艳,联系电话:0731-58291656 电子邮箱:55692125@qq.com。
附件: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