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1-06-18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及专业实践能力,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并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 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 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省校级“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4. 毕业前必须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请学位。

二、申报数量、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项目类别

学院组织遴选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并将遴选的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分为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学校资助项目和省级一般学院资助项目三类推荐。对省级重点项目和省级一般学校资助项目,应进一步明确是否为联合企业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数量

学校根据各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执行情况及学校双一流建设情况分配学院申报的项目类别和数量,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每项,限博士研究生申报;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每项,限硕士研究生申报。

三、结题要求

(一)重点项目

1. 理工科:发表学校认定(科大政发[2020]187号,下同)的核心期刊或授权发明专利及以上级别的成果不少于3项,其中至少有1篇为学校认定的重要及以上级别期刊。

2. 文科:发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含相当级别的研究成果)及以上级别的成果不少于3项。

(二)一般项目

1. 理工科:发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或授权发明专利及以上级别的成果不少于1项。

2. 文科:发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成果不少于1项。

3. 对艺术、体育等特殊学科可取得经专家认定具有重要影响的展演、竞技等成果不少于一项(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除外)。

以上研究成果均要求以项目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且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标注单位。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四、推荐原则

(一)学院综合考虑申报团队的研究基础、条件和主持人的科研水平与潜力及导师指导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申请团队能否完成项目计划任务、能否按期结题等情况,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推荐。

(二)根据分配名额,优先考虑能产出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高水平成果的团队,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采取学生自愿申报、学院限额推荐、学校评选推荐的方式确定。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把关并签署意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附件3)。

(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和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

六、申报材料

请相关申报学院于7月1日下午下班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和《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联系人:蒋琼 联系电话:0731-58291656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