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
7
年度立项的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年限2年)
已到结题时间,各位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
试行
)
》
(
科大政发[2011]39号
)
文件进行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
一、结题要求: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
见附件
1
)
并分别附上以下材料:
1.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养项目
工科类项目结题须提交至少1项知识产权的申请受理书
(
获授权
)
或获得至少1项省级以上课外科技
(
作品、设计
)
竞赛奖励,同时须以第一作者在CSCD
(
获EI、SCI
)
源期刊发表研究论文
(
录用
)
1篇以上且发表学术论文
(
含合作、录用
)
总数不少于3篇。
其他学科须以第一作者在CSCI
(
CSCD
)
原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发表学术论文
(
含合作、录用
)
总计不少于3篇;或达到工科类项目的结题条件。
2. 应用实践鼓励项目
本类项目结题主要以成果应用证明或合作单位的评价意见为依据;或是达到基础研究项目的结题条件。
3. 基础研究项目
结题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合法学术刊物发表
(
录用
)
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获得科技
(
作品
)
竞赛省级以上奖励;
或
申请
(
获得
)
知识产权。
4. 各类项目发表论文必须标注
“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
项目编号
)”
。
请
将
结题
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
统一用白色封面纸装订
)
。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式
4
份,交研究生院
3
份、所在学院1份存档。
二
、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申请人须写出研究过程并详细说明未完成理由,由所在学院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认定,专家对说明理由不认可者,申请人不能按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三、结题材料提交时间:请将相关材料
(
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
于
4
月
26
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
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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