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18〕6号
相关学院:
2017年度立项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年限1年)已到结题时间,各位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39号)文件进行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需结题项目见附件1)。
一、结题要求: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并分别附上以下材料:
1.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养项目
工科类项目结题须提交至少1项知识产权的申请受理书(获授权)或获得至少1项省级以上课外科技(作品、设计)竞赛奖励,同时须以第一作者在CSCD(获EI、SCI)源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录用)1篇以上且发表学术论文(含合作、录用)总数不少于3篇。
其他学科须以第一作者在CSCI(CSCD)原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发表学术论文(含合作、录用)总计不少于3篇;或达到工科类项目的结题条件。
2. 应用实践鼓励项目
本类项目结题主要以成果应用证明或合作单位的评价意见为依据;或是达到基础研究项目的结题条件。
3. 基础研究项目
结题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合法学术刊物发表(录用)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获得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以上奖励;获申请(获得)知识产权。
4. 各类项目发表论文必须标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请将结题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统一用白色封面纸装订)。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式3份,交研究生院2份、所在学院1份存档。
二、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申请人须写出研究过程并详细说明未完成理由,由所在学院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认定,专家对说明理由不认可者,申请人不能按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三、结题材料提交时间:请将相关材料(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2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谭艳,联系电话:0731-58291656 电子邮箱:55692125@qq.com。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