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15〕1号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87号)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39号)要求,今年创新项目申报不分省级和校级项目,统一为省级创新项目,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毕业前必须结题。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省校级“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数量与资助标准
(一)申报数量
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名额分开计算。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每个博士学位授权学院限报一项。
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根据在校生人数(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计算2013、2014级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计算2014级研究生)进行限额分配,其中70%左右为学院自主确定(共77项),30%左右参加学校竞争(共37项)。竞争项目报研究生院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年度组织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励或承办省级研究生创新论坛的学院增加竞争项目1项(共9项,见附件1)。
学院应充分考虑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合理分配项目名额。
(二)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类资助金额10000元,其他类8000元;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类资助金额5000元,其他类4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把关并签署意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附件2)。
(二)学院综合考虑研究基础、条件、研究生科研素质、学术态度和导师指导力量等因素,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择优推荐。并于学院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按照学校确定的数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材料
请相关申报学院于4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交《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谭艳,联系电话:0731-58291656,电子邮箱:55692125@qq.com。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