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15〕4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88号)精神,
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并对以前各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
题验收。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限额为5项。各学院及研究生院各限额申报1项,学校
评选择优推荐,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报省教育厅。
2.项目申请人原则应为有一届毕业研究生的导师或主讲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师或从事研究生培养管
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
件2)。
3.项目申请人可根据湘教通〔2015〕88号通知中课题申报指南申报,也可自选课题申报。同等条件下研
究生课程建设改革项目优先推荐。
4.尚未完成已承担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5.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15年4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校综合楼311室),请各学院认真组织
申报,过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1.中期检查项目提交《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3,一式三份);结题
项目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三份及附件材料一份)。
2.材料提交时间5月10号,若未能按期提交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0731-58290562
附件: 1. 湘教通[2015]88号-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