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2018】1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根据《关于开展2018
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8
〕
399
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
2018
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及以前各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1.
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限额为
20
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
2
项、一般项目
18
项(其中省级一般项目
9
项,校级一般项目
9
项),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可择优推荐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
1
项。项目采取自愿申报、限额推荐、学校评选的方式确定。
2.
项目申请人原则应为有一届毕业研究生的导师或主讲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研究与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能超过
58
岁。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
1
)。
3.
每个申请人只能报
1
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以再参加
1
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6
人。
4.
立项范围可参考《
2018
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
2
),也可以自行选题,学校鼓励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案例库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期间:一般项目
1
年,重点项目不超过
2
年。
5.
资助标准:重点项目
5
万元、一般项目
1
万元。
6 .
尚未完成已承担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及校级项目未按时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7.
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
8.
项目立项后先拨付资助经费
60%
,项目结题
验收合格
后拨付剩余的40%
资助经费。
9.
申报材料
(
一式五份
)
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
综合楼
312
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对2016
年及
2016
年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
2017
年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1.
结题项目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
3
,一式五份及附件材料一份)。
2.
中期项目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
4
,一式二份及附件材料一份)。
3.
材料提交时间
10
月
10
号,若未能按期提交结题报告书或中期检查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
联系人:蒋琼
联系电话:0731-58291656
电子邮箱:281311998@qq.com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
年
9
月
21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