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年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
申报及2007年立项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点: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07]63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研究,努力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及2007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
1. 本次教改与课程建设项目资助10项,各学院限额申报1项;采取课题组自由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确定。研究期限为2年。依照(科大政发[2007]63号)文件相关条款进行结题验收与管理。
2.研究生学位课程(包括专业学位)教材建设立项备案2-3门,各学院申报一项,按申报准备工作情况排队资助。资助出版经费2-3万元,书稿完成并与出版社签定合同后拨款。
3.项目申请人一般应为有一届毕业研究生的导师、主讲了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师或从事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申请者须填写并提交《湖南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或《湖南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书》二份(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表格)。未完成已有省教育厅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和虽已完成而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4.项目研究选题重点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方面(含课程建设)。
5.交申报材料于2009年11月20日前送研究生学院综合科,过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2007年立项项目结题
1.2007年学校立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已到结题时间。请2007年学校立项的教育教改、优质课程和研究生教材项目(清单见附件)进行结题、验收或出版。其中,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结题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表格)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2.结题报告书各项内容须填写完整,全套结题材料装订成册,2009年11月20日前送研究生学院综合科一份(学院存一份)。过期未提交合格材料视为未按时完成。教材建设项目只须提交出版合同复印件一份。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照依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07]63号)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审核,对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写出明确意见。对没有开展工作或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学院必须督促尽快完成并写出书面说明(确定推迟结题的具体时间)。
附件:
2007年学校立项的教育教改、优质课程和研究生教材课题
研究生学院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