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0-05-26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2020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部署研究生招生自主命题工作,组织开展自主命题工作检查,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开展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部署研究生招生自主命题(含复试科目命题)保密工作、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保密培训教育和应急事件处置,组织校保密办、研究生院开展自主命题保密工作检查。

(三)学院(博士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复试、录取等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等。

二、协调疫情防控与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

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疫情防控协调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综合考虑疫情防控与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报湘潭市政府疫情防控办批准,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设在学校指定的校外场所,复试在线上进行。

(一)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区域联合防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九华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考试事宜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2.保障防控物资供应。针对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需要,根据工作人员和考生人数,学校有关部门要合理估算防疫物资数量,并做好物资采购。

3.做好重点场所消毒。督促考场所在场所及单位按当前湘潭市疫情防控要求对考试及组考场所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环境卫生整洁。考试期间每日两次要对考场(会议室)、组考工作场地、卫生间以及垃圾桶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

4.保证安全的考场座位间距。按照当前湘潭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场所及考试座位的布置安排,确保安全距离。

5.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核查入场人员健康状况,禁止未佩戴口罩、有发热症状等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6.建立应急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学校应急防控预案,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跟踪了解疫情情况,完成补充性报告,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有疑似症状人员的转诊工作。

(二)考生提供相应健康证明

1.所有考生须提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点击电子健康卡完成注册,进入考试区域时必须出示本人健康码(若考生健康码非绿色,则不能入场考试)。

2.武汉地区考生需提供本人近七天核酸检测报告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禁止参加考试)

3. 进入考场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三、 部门分工及职责

(一)党办校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统筹协调上级、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

2.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上报疑似病例。

(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1.对各考试全过程及防疫工作进行监督;

2.负责考试现场的巡查工作;

3.负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4.招生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生院

1.统筹负责整个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联络工作。

2.制订考务、安全保密和偶发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方案。
3.安排监考老师及考务工作人员。

4.在考场布置监控设备,全程录像。
    5.第一场考试开考前组织考生在考场内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6.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报告工作,重大事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

(四)后勤管理处

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人数,做好消毒液、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医用口罩发放数量不少于1个/半日,考试现场配备医生1名。

(五)保卫处

1.负责保障考场及组考地点的考试安全,维护考场秩序,协同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考生违纪、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等事件。

2.6月13日全天和14日上午负责安排6名工作人员(统一着公安制服),其中2名工作人员在考场周边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另外4名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排成4列,要求考生之间间隔1m以上;并严格查询考生健康码、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

(六)各博士点

1.每个博士点所在学院遴选2名熟悉考试工作的正式职工参与监考工作,具体要求为“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协助研究生院开展组考工作。

3.组织实施各博士学位点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工作。

三、考试安排

(一)网上缴纳报名费

1.缴费时间:2020年5月29日—531日。

2.报名费:350元。

3.缴费方式:考生进入微信公众号(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或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统一收支平台”(http://szpt.hnust.cn),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14位 + 姓名登陆,点击“学杂费”,根据界面提示自助完成缴费。

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缴纳报名费后,不能退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2020年6月3日前,必须将如下材料快递(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要求材料及顺序摆放: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科技大学。(内容不得更改)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生证复印件(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4.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者均需提供),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6.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见附件1。已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可延迟至初试时提交,名单见附件2)。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参加“普通招考”制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8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四)初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3—14日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学府路1号 绿之韵大酒店五楼湖南B

2.考试科目与方式

(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食宿

(1)食。考试地点周边有较为丰富的餐饮商户,周边酒店提供早餐及需要提前预定的中晚餐,考生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2)宿。考试地点周边酒店均需出示绿色健康码入住,考生自行选择住宿地点,费用自理。

4.“申请-考核”制考生若仍需参加“普通招考”制考试,请于6月7日前发送申请电子邮件至2933799235@qq.com(电子邮件标题为“考试申请+姓名+专业”,内容不作统一要求)。已申请考生可打印准考证,未发送电子邮件者禁止参加考试。

(五)复试

为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师生安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拟定于六月下旬实行网络复试,具体安排见学校及各博士点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湖南科技大学立德楼314

    话:0731-58291000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