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3-03-17

我校举行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文/熊赛君 图/熊赛君 来源:研究生院(部)


2023年3月15日至16日,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立功楼B栋6楼举行。

校党委书记唐亚阳、校党委副书记刘友金、校纪委书记郭时印、副校长周智华先后到考点巡视和督查,听取了研究生院(部)关于组考工作的汇报,现场考察了组考安排、考场设施、考生参考等具体情况,慰问了考务人员、保卫医护、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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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唐亚阳、副校长周智华巡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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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唐亚阳慰问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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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刘友金巡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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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书记郭时印巡视考点

据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制三种。其中,“硕博连读”制系面向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遴选具备条件者,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后,直接确定为博士研究生的方式;“申请—考核”制系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制系面向符合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在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按照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后,择优确定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根据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已于2023年1月圆满完成。

 (一审:熊赛君;二审:汪建群;三审:李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