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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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案例形式

教学案例形式为文字案例,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对象与范围

征集对象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鼓励师生共同开发教学案例。

三、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四、推荐环节

共分学院资格审查、学院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推荐三个阶段:(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教学案例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问题;(2)学院推荐,每个专业领域推荐的案例不超过5篇;(3)专家组评审推荐,专家组由有教学案例开发经验的教师组成,负责择优推荐教学案例。

五、提交方法

1.各学院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并向学校推荐教学案例。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

2.通过评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2)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3.教学案例提交案例库系统开放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3月4日。相关学院请以学院为单位,2022年1月7日前将教学案例、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交至8教212。电子档(命名:学院+文件名)发至邮箱jyxyygb@126.com联系电话:0731-58291685,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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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2021年12月23